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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国枫荣誉 | 我所张利国律师被聘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发布时间:20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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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6日,科技部、财政部在京共同召开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转化基金)启动推进会。会议宣布成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由科技、财务、法律、创业投资、资本市场、银行信贷等领域专家以及科技部、财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20人组成。我所张利国律师被聘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转化基金遵循“引导性、间接性、非营利性、市场化”原则, 主要用于支持转化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包括国家(行业、部门)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地方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及其它由事业单位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及其系统等。转化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投资收益和社会捐赠。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带动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