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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绩 | 国枫提供法律服务的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发布时间: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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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5日,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兆丰股份,股票代码:300695)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兆丰股份是一家集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中国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行业的龙头制造企业,亦是商务部与发改委联合授牌的全国首批百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专业生产第一、二、三代汽车轮毂轴承单元及各类精密轴。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中高级轿车及商务用车、卡车,远销美国、加拿大、德国、意大利、韩国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获得“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企业”“中国最具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浙江省先进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
兆丰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拟用于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与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兆丰股份将持续深化主机配套市场的战略布局,实现乘用车与商用车板块的齐头并进。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陪伴着兆丰股份的发展,为兆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均提供了全程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由孙林律师团队承办,项目签字律师为孙林律师、熊洁律师及李霞律师,项目组成员还包括薛雯及蒋经纬。同时在此感谢兆丰股份的信任,感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支持与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