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务实 积极创新

新闻资讯/News Center更多分类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8层

电话:86 10 8800 4488, 6609 0088

传真:86 10 6609 0016

邮编:100005

国枫业务

国枫业绩 | 国枫提供法律服务的沪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2.12 来源: 浏览量:78

近日,由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光股份”,股票代码:605333.SH)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称“本次发行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微信图片_20250212100052.png


沪光股份从事汽车线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整车成套线束、动力系统发动机线束及其他单功能线束。沪光股份在上海、重庆及德国设立工程技术中心,分别为奥迪、大众、戴姆勒、福特、通用、赛力斯等汽车制造商提供同步开发设计,是目前为数不多进入上汽大众、戴勒姆奔驰、奥迪、通用、福特、捷豹路虎及多数新能源造车新势力等全球整车制造厂商供应商体系的内资汽车线束厂商之一。


沪光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5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等,有助于提升沪光股份高压线束、特种线束等各类汽车线束的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自动化智能制造优势,满足客户产品需求,推进公司战略发展。


继成功襄助沪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国枫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沪光股份本次发行项目的法律顾问,为其全程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次发行项目由合伙人曹一然律师负责,签字律师为曹一然律师、陈志坚律师、张凡律师。


感谢沪光股份长期以来对国枫的充分信任与支持,同时感谢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枫工作的支持与协作,也感谢为本次发行项目提供指导与建议的各位内核律师和每一位为本次发行项目辛勤付出的国枫同事。


诚挚祝贺沪光股份本次发行项目顺利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