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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务
国枫业绩 | 国枫代理的重大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获得胜诉结果
近日,国枫律师代理的重大借款合同纠纷案在仲裁庭组庭两个月内即取得胜诉裁决。本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审理,仲裁庭除将违约金利率调减至24%之外,支持了国枫代理的仲裁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最终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等款项共计人民币七亿余元。本案由本所谢刚律师团队承办。
仲裁申请人某企业与被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主体签署系列协议,约定各方通过股权和债权的形式进行合作,申请人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购买被申请人持有的部分标的公司股权,同时通过借款方式向标的公司提供运营资金支持。部分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未依协议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部分借款利息,申请人向其发送通知函主张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其偿还全部借款本息,但被申请人始终拒绝履行,各方协商无果产生本案纠纷。
国枫代表申请人向北仲提起仲裁,北仲于2019年4月完成组庭。案件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提出案涉借款属于“投资款”无需返还及借款不能提前到期、申请人不具备放贷资格、违约金过高等诸多抗辩理由,并通过开庭后补交证据、请求重新开庭等方式试图拖延仲裁程序。本所律师通过充分的法律论证及证据的组织提交,对被申请人的实体抗辩和拖延程序的理由逐一进行了反驳。经过审理,仲裁庭最终支持了申请人的绝大部分仲裁请求。
代理本案过程中,本所律师凭借丰富的诉讼仲裁经验,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财产保全工作,实现了对被申请人大量房产和股权的首轮查封冻结,并在组庭后两个月内取得了胜诉裁决,在效率上实现了客户的诉求,同时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在实体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权益,实现了客户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