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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绩 | 由本所承办的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有条件审核通过

发布时间:2015.05.20 来源: 浏览量:1944

2015年4月30日,由本所提供法律服务的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66)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有条件审核通过。

丹甫股份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台海集团”)等51名股东合计持有的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称“台海核电”)100%的股权,其中丹甫股份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除38,003.61万元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台海核电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台海核电100%的股权(以下简称“置入资产”)进行置换,置出资产均由台海集团承接,丹甫股份以向台海核电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部分的差额;并同时向台海集团定向募集配套资金3亿元。


丹甫股份成立于1997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为13,350万元,住所为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法定代表人为罗志中。丹甫股份于2010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丹甫股份”,股票代码为“002366”。丹甫股份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纯净水(凭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制冷压缩机、冷冻冷藏设备、冷气工程、环试设备、家用电器及其它设备,开展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凭对外贸易备案文书内容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