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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视角
酒店管理系列一:酒店管理模式简析
引言: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使得旅游行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世界忽然停下了往来的脚步,原本灯火辉煌的酒店一度没有了人语喧嚣。而后,为解决特定人员一定期限隔离的需求,中端及经济型酒店的出租率逐步回升,但由于各国对于境外输入型病例的防范以致全球商旅往来的骤减,高端酒店受到的冲击仍在持续。
作为长期服务于酒店及酒店管理行业的专业律师,感受着酒店人在非常时期的坚韧与执着,于是我们也静下心来,对长期服务的酒店行业尤其是酒店管理领域经验进行梳理,以期与各位分享交流,并共同祝愿酒店业早日重启辉煌。
目录
酒店管理模式概述
自主经营
委托经营
合作经营
特许经营
结语
一、酒店管理模式概述
从业主方的角度,酒店经营管理模式主要分为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和委托经营。
而从专业酒店管理公司(“酒店管理公司”)的角度,酒店经营管理模式主要分为特许经营、合作经营和委托经营三种。
二、自主经营
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旅游饭店星级分为五个级别,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含白金五星级)。酒店管理是专业程度非常高的综合管理领域,酒店星级越高,管理专业性越强,就越需要更多酒店统筹运维的能力。一般而言,如果酒店项目体量小、星级低,或者业主方本身具备充分的酒店经营管理经验和能力,亦或业主方觅得合适匹配的酒店管理团队,业主方才会倾向于选择自主经营酒店。
自主经营,业主方既是酒店的资产所有者,又是酒店的经营管理者。自主经营,意味着业主方对酒店运营拥有绝对主导权,无需承担外聘专业酒店管理公司所应支付的管理费用,可以按照业主方自身的意愿(但如涉及特许加盟时应按照所加盟的特许品牌要求)设计酒店内装配置、确定酒店开业日期、决定人员编制、制定营销计划等。但另一方面,虽然业主方有很大的自主决定权,但除非选择知名酒店品牌特许加盟,否则自主经营的酒店在宣传推广、营销渠道等方面将投入更多的经营支出,同时亦无法享受专业酒店管理公司日积月累所形成的中央化服务优势以及成员酒店众多而形成的集采优势。
业主方选择自主经营的情形下,如果对酒店有相应星级的星评预期,需要在酒店建造施工阶段就得按照星评要求确定酒店的硬件装配,例如建筑物外观和建筑结构是否具有鲜明的对应星级酒店的品质,内外装修是否采用对应星级酒店所要求的材料,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是否用规范的中英文同时表示(根据星级要求而有所区别),导向系统的设置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是否符合GB/T15566.8和GB/T10001.1、GB/T10001.2、GB/T10001.4、GB/T10001.9的规定等。而在酒店开业筹备阶段,业主方还需面对如何编制开业筹备计划,如何编制酒店原料采购计划及酒店运转所需经营器具采购计划,如何编制酒店开业前的经营预算,如何建立酒店分销和预订渠道,如果确定酒店组织机构,如何拟定菜单、制作标准菜谱,如何制订酒店全方位的规章制度等一系列酒店开业筹备工作。如果没有酒店管理经验,面对如此繁杂的技术标准和管理细节,业主方自主经营酒店可能会遭遇非常多的困境。
自主经营模式下,虽然不存在后文讲述的业主方与酒店管理公司之间的经营协议文件,但业主方往往会通过外聘顾问的方式在若干方面获得酒店管理专业机构的支持。
三、委托经营
和业主方自主经营酒店相对应的,是业主方将酒店经营管理权充分授予酒店管理公司,由酒店管理公司全面运营管理酒店,业主方仅在年度预算、重置固定资产费用计划等特定事项方面享有一定程度的决策权,其他方面均不予干涉。
通常情形下,酒店管理公司不但输出管理,同时亦输出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对于符合品牌设计和建造要求的酒店,以符合品牌服务要求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确保相应品牌成员酒店符合其品牌特质。如酒店管理公司仅输出品牌而不输出管理,即为后文所述特许经营模式。
委托经营模式下酒店筹建阶段的主要工作:酒店管理公司期望从酒店设计建设阶段就能介入酒店项目提供服务,一方面可以收取相应服务费用,但更重要的是在前期建设阶段就能在硬件方面提供有效指导,按照相应星级酒店的星评标准以及所涉酒店品牌的设计与建造标准来提供针对性的建议,针对“方案和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室内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等不同建设阶段严格把控,在酒店筹建阶段就把准把牢。就酒店筹建阶段所提供的相应服务,酒店管理公司通常将收取技术咨询服务费用。
委托经营模式下开业筹备阶段的主要工作:酒店基本建成至酒店正式开业(可分为试营业和全面开业)期间,酒店管理公司将针对酒店开业筹备提供相应服务。如前文所述,酒店开业涉及开业前经营预算的编制、酒店经营物资采购、酒店营销渠道的建立、酒店高管人员的选聘及其他岗位人员编制的确定与招聘、酒店经营管理所需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等诸多内容,酒店管理公司还需协助业主方申请并获得经营酒店所需的营业执照及各类许可证。就该开业筹备阶段所提供的相应服务,酒店管理公司通常将收取开业筹备服务费用。
委托经营模式下酒店运营阶段的主要工作:酒店正式开业后,酒店成为酒店管理公司所属酒店集团的成员酒店,一般都会接入酒店集团中央化直销与分销网络,加入酒店集团会员体系,统一与OTA(例如Booking、Expedia、携程、艺龙等)签署的销售协议,参加酒店集团统一营销活动,参与酒店集团统一培训等。就酒店运营阶段,酒店管理公司通常将根据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数据收取基本服务费、绩效服务费、品牌授权费等相关费用,业主方并应承担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例如订房系统费用、会员计划费用等)。
委托经营模式下,可能涉及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
《合作意向书》——系针对前期接洽阶段
通常涵盖的内容有:(1)排他性谈判期;(2)《酒店管理合同》主要商业条款简列(尤其收费条款);(3)保密条款等。
《技术咨询服务协议》——系针对酒店设计建造阶段
通常涵盖的内容有:(1)酒店管理公司就酒店及其附属设施的概念性设计、扩大设计、系统设计等各类设计、图纸提供咨询服务及专业意见;(2)酒店管理公司就酒店陈设和设备、经营性设备、经营性供应品等的设计提供咨询服务及专业意见;(3)酒店管理公司实地派驻专家对酒店在设计建造不同阶段的进度、质量、总体施工和装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现场服务;(4)服务费金额及支付进度等。
《开业前服务协议》——系针对酒店开业筹备阶段
通常涵盖的内容有:(1)酒店管理公司就各类计划或预算、劳动人事、酒店运营、酒店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及许可等各个方面提供服务;(2)服务费金额及支付进度等。
《品牌授权协议》——系针对酒店运营阶段
通常涵盖的内容有:(1)品牌授权的区域、时间;(2)授权品牌的使用范围、使用要求、使用限制;(3)品牌授权费金额及支付进度等。
《酒店管理合同》——系针对酒店运营阶段
通常涵盖的内容有:(1)酒店场地、资产权属等全面概述;(2)酒店管理公司对酒店的经营管理期限;(3)业务方在经营期限内的权利和义务;(4)酒店管理公司在经营管理期限内的权利和义务;(5)管理费金额及支付进度;(6)酒店的更新改造与资产管理;(7)酒店的损坏、损毁、征用;(8)会计、财务、预算、税收等。
《酒店管理合同》通常附有一系列附件(该等附件或为独立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会员)忠诚度计划协议》、《分销服务协议》、《直销服务协议》等。
四、合作经营 顾名思义,合作经营介于自主经营与委托经营之间,系业主方与酒店管理公司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共同参与酒店日常运营的管理形式。一些业主方选择合作经营,是希望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学习专业酒店管理知识,了解酒店运营的流程和关键环节等,为日后自主经营做好准备。另一些情形则往往是因为高星级酒店建设投资巨大,而业主方尚无法在短期内与酒店管理公司建立充分信任,业主方期望能在酒店运营过程中对营收支出进行直接管控。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选择合作经营,由于业主方双重角色的定位(既是资产持有方又是管理合作者),酒店管理公司与业主方在合作管理过程中较易产生经营分歧,而结局往往是具有双重身份的业主方更占优势。因此,除非因项目特殊背景或其他特殊原因考虑,否则酒店管理公司对合作经营的管理模式一般不愿接受。 合作经营模式下,可能涉及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 《合作意向书》 《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开业前服务协议》 《品牌授权协议》 《合作管理合同》 五、特许经营 酒店管理公司作为相关酒店品牌的权利人,除了委托管理以外,和业主方之间另一种常见的经营模式就是特许经营,也就是俗称的“加盟经营”、“商业连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年2月6日由国务院发布,2007年5月1日正式生效)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在特许经营的模式下,酒店管理公司的相关酒店品牌已形成特有的标准和运营手册,已拥有了公众的认知度。业主方承诺按照品牌标准和运营手册经营、管理和运作酒店,接受特许方(即酒店管理公司)的监督,从而获得特许经营权,成为酒店管理公司的成员酒店。特许方标准和运营手册以及特许方对酒店服务质量、运营标准的审计考核文件等,构成了特许经营模式下的主要监管依据。 特许经营模式下,业主方可以选择自主经营,亦或选择特许方认可的第三方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特许方通过品牌审计、质量控制等体系监督酒店的软硬件是否符合品牌标准,业主方根据客房数量、客房收入、餐饮收入等计算比例向特许方支付费用,并承担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例如订房系统费用、会员计划费用等)。 特许经营模式下,主要法律文件为《特许经营合同》,通常情形下,酒店亦需参加《客户(会员)忠诚度计划协议》、《分销服务协议》、《直销服务协议》等。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结语 酒店经营模式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合适与否的差别。不同星级的酒店、不同发展阶段的酒店、不同业主方背景的酒店、不同发展定位的酒店,无论选择自主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特许经营,亦或选择不同模式之间融合改进后的升级版本,只要酒店在蒸蒸日上地经营发展,就是好的选择。 通过此文,我们简要梳理了酒店经营管理领域的常见模式,期望能够为对酒店行业有投资意愿的投资人、有服务意愿的同行们提供参考。其后,我们将就酒店经营管理模式所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可能的争议焦点等陆续推出相应文章,与各位分享,并感谢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