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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视角

论我国互联网保险的现状及发展

发布时间:2015.09.21 来源: 浏览量:1537

作者:马强


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传统的保险营销模式正在逐渐改变,互联网保险成为保险界关注的焦点。2013年腾讯、阿里巴巴和平安集团联合成立了国内首家专注于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型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从保险设计-保险销售-保险理赔一体化、互联化的互联网保险服务,标志着中国保险业与互联网融合实现了重大突破。本文通过阐述互联网保险的内涵及经营模式,分析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风险所在,对其未来发展作出了相关建议。
一、我国互联网保险的现状分析
    1.互联网保险的基本现状
    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新型保险业务模式。其核心内容是保险企业建立网络化经营管理体系,利用网络开展保险产品的宣传、营销和服务,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核保、缴费、承保、保单信息查询、续期缴费、理赔和给付等整个保险流程实现网络化,此种新型的保险业务模式依靠保险电子交易,对保险营销模式的一次重大创新。
2015年8月17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于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情况进行披露: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16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6倍,占行业总保费的比例上升至4.7%,对全行业保费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4%。其中,互联网财产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63.2亿元,同比增长148亿元,同比增长69%,占产险累计原保费收入的8.5%;互联网人身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52.8亿元,同比增长350亿元,同比增长343.4%,高出2014年全年水平近百亿,占寿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的比例提升至3.5%,对互联网保险保费增长的贡献率突破70%。截至2015年6月,全行业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产寿险公司达到96家,较2014年年底新增11家,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扩容。
2.互联网保险的主要模式
互联网保险依靠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开展业务,包括销售渠道的互联网化以及产品设计的互联网化,而渠道网络化是目前互联网保险的集中变现形态。当前网络化销售模式主要包括自营网络平台和第三方网络平台,主要类型分为以下四类:
   (1)保险公司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其中又分为公司内设的电子商务部门(如华夏人寿、光大永明人寿),相对独立的电子商务事业部(如泰康人寿、生命人寿)以及专门的电子商务公司(如中国人寿、新华保险)。
   (2)保险公司与第三方销售、比价等网站合作,如经纪代理渠道的大童、泛华,销售网站慧择,综合类的保险之家,咨询、比价类的靠谱保、最惠保等。
   (3)保险公司与大型电商合作,如淘宝、京东、苏宁、网易。
   (4)电商经营保险公司或保险业务,目前唯一一家获批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由阿里、腾讯、平安等股东成立;苏宁云商和苏宁集团也获批了保险销售公司。
    多样的营销模式体现了互联网保险蓬勃的发展态势,对传统的保险渠道进行了强有力的冲击,无论是传统人身险还是财险,都可以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网络化销售。整体而言,我国互联网保险规模较小,但是增长势头强劲。
二、从法律层面解析互联网保险
     1.现行法律法规列表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备受重视,我国关于规范和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的法规、政策也在逐步完善,现行有关互联网保险的法律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主要如下。
 

颁布时间

法律法规

具体内容

2006.06.15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保险产品科技含量,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和鼓励互联网保险发展。

2011.8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提出鼓励保险电子商务发展。

2012.01.0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保监发[2011]53号)

具体明确列举了有关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所需条件、申报材料、信息披露及互联网平台合规条件等,进一步规范保险网络销售机构的资质和管理办法,将互联网保险作为新型保险渠道。

——将于2015.10.01废止

2013.8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13]66)

在《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基础上,针对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制定了有关补充条件。

2014.4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指出互联网保险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相关业务,人身保险公司应以总公司名义经营互联网保险,实现集中运营和管理。

2012.0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

保监公告[2012]7

中国保监会已在官方网站上披露了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情况。请广大公众在通过互联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并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反映和举报。

2015.10.01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15]69

指出了互联网保险销售可以突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区域限制,加强了对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监管,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保险机构及第三方平台退出管理。

我国第一部正式出台的互联网保险监管法律,目前已出台尚未生效。


   2.存在的法律风险
    在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保险具有成本低、效率高、超时空性等独特优势,互联网保险业务迅速发展之时,以下问题仍需引起重视。
   (1)法规监管体系不健全
    中国保监会出台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生效实施,是我国第一部正式出台的互联网保险监管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保险监管的重视态度,但鉴于互联网保险兴起时间较短,事实上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监管机制仍存在缺位。同时,面对新型互联网的众多风险点,需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规范,以保障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
信息安全性难保障
     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托着互联网系统展开,而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某些商业机构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篡改或破坏变得更加容易,使得保险网络数据的安全性受到冲击,客户个人信息的泄露也加大了风险,任何互联网系统的风险因素都可能造成客户信息的丢失或改动。在我国网络信息技术安全并非极度成熟情况下,如何有效保护客户信息也是互联网保险企业面临的一大问题,且各大企业对信息安全投入方面也较难操控。
网络专营化人才缺乏
     因传统保险业务均为线下操作,而网络化的保险业务并非单纯将原保险放到互联网上即可,销售渠道由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转化为互联网平台,它需要专业新一代专业人才对其进行操控,既要有保险、法律、营销等专业知识,还要懂得互联网相关网络技术能力,这也是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
   (4)保险产品结构单一
    互联网保险包括销售渠道的互联网化以及产品设计的互联网化,上文已对营销模式进行分析说明,而针对产品设计的网络化问题,目前市场上虽然不断涌现互联网保险产品,但我们发现很多是打着互联网的旗号,但本质上与传统保险险种并无差异,只是单纯的营销模式由线下转为线上,或是只强调高收益的保险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结构单一,亟需改变。
三、互联网保险的未来发展
1.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也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2014年,全国保费收入突破2万亿元,增速为17.5%,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行业利润突破2000亿元,同比增长106%,利润总额创历史新高;保险业总资产突破10万亿元。
保险业的发展是互联网保险赖以生存的前提条件,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保险市场之一,但与世界上成熟市场相比,中国保险市场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在我国保险市场发展态势良好的大背景下,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国网民数量的急剧扩大,互联网保险凭借其独特优势,必将迎来更大发展。
2、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建议
互联网社会创造着新的生活需求和生活方式,丰富的大数据的也为风险定义、风险管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互联网、大数据和科技进步自然地不断扩展着可保风险的界限,社会经济、日常生活中的可保风险不断增加,新的险种和产品创新不断涌现,对于互联网保险的未来发展需全面考察,持久发展。
首先,在保险产品的创新方面,应明确其风险保障的核心功能,不能偏离其保险的本质所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人身保障和损失补偿等基本保险原则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创新,健康发展。其次,正确定位互联网保险的客户群体,因互联网保险主要是凭借网络平台,而不难得知,当前网络用户的绝大多数集中在年轻人,保险企业应当注重特定客户群体的喜好、需求等,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最后,互联网保险安全技术方面,建议加强技术研究,不管是自身网络营销平台,或是第三方网络平台,都需要为互联网保险建立专业网络,强化互联网保险跨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实现保险业务流程的真正网络化,满足投保人对于互联网保险的最终期待。
互联网保险不是简单的“传统保险+互联网”,而是基于互联网的独特属性,对传统保险商业模式不断取得革新与突破,是产品、销售、服务乃至商业模式全方位的质的变迁。因此,我们必须保持开放心态,遵循互联网金融发展规律,不断提升互联网的能力,积极推进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从而成功打造保险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