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8层
电话:86 10 8800 4488, 6609 0088
传真:86 10 6609 0016
邮编:100005
国枫业务
国枫业绩 | 国枫代理重庆大龙网“OSELL”商标无效宣告案取得胜诉判决,维持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
浏览量:789
近日,由国枫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重庆大龙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大龙网”)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联塑”)关于“OSELL”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案号:(2023)京行终6330号):撤销被诉决定,由国知局重新作出决定,诉争商标维持注册。
重庆大龙网为全球领先的、也是目前国内最大的跨境电商B2B商机服务平台及跨境实业互联服务平台。是中国保利集团旗下保利通信控股企业,国家商务部首批跨境电商试点企业之一,博鳌亚洲论坛官方合作伙伴。
“OSELL”为重庆大龙网的核心商标,源于“Oh, everybody can sell”,寓意原告打造扁平化的“买全球卖全球”的国际贸易直通平台,让全球的商品都能实现自由流通。广东联塑为国内大型管道建材产业集团,认为“OSELL”商标与其“LESSO”商标近似,并据此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国知局支持了广东联塑的请求,对“OSELL”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晓飞、律师张洋,代理重庆大龙网参与本案的一审、二审。在国知局裁定结果不利的情况下,通过排除在先障碍,并据理力争,从商标近似判断方法、双方行业差异以及实际商业使用情况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论证,最终一审判决撤销被诉决定,二审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