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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绩 | “以”络为神,“岭”跑健康,以岭药业再融资获审通过-国枫提供法律服务的以岭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发布时间: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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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络为神,“岭”跑健康,以岭药业再融资获审通过-国枫提供法律服务的以岭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2016年10月19日,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以岭药业,证券代码:002603)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610.88万元,拟用于建设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
以岭药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于2011年成功登陆境内资本市场。依托院士工作站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和接轨国际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公司已形成科技中药、国际制药、健康产业三大业务的健康产业集群。目前以岭药业的连花清瘟胶囊已获美国FDA批准进入II期临床研究,这是我国第一个进入美国FDA临床研究的治疗流行性感冒的中药,也是全球第一个进入美国FDA临床研究的大复方中药。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发展能力,进一步开展连花清瘟胶囊临床研究及美国FDA注册工作。“以”络为神,“岭”跑健康。这不仅为公司走向国际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为公司向国际推广中华中医药学精髓提供良好的契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以岭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了全程专业化法律服务。本项目签字律师为胡琪律师、王月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