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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视角

国枫《合规资讯》(八月上半月刊)

发布时间:2021.08.19 来源: 浏览量: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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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规动态


(一)新规发布


1.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新阶段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政策指引。《纲要》指出,到2025年,政府行为要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在企业监管方面,更多行政资源将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同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在立法层面,要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反垄断等重点领域立法;在执法层面,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来源:中国政府网)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为保障新《土地管理法》顺利实施,国务院发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现有耕地转化为非耕地采取更加严格限制,如实践中大量存在的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现象将受进一步管控;同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此外,还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确立挂牌出让方式的法律地位。

(来源:中国政府网)


3.国务院:《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8月4日,国务院公布《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相关措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抗震负责。不同建设工程根据使用功能不同需要分类设防,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当进行抗震设防审批。除此之外,已建成的建设工程还需根据规定进行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加大了对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来源:中国政府网)


4.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8月2日,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优化化妆品生产许可程序,对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实施分类原则,规定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应具备特殊生产条件;细化化妆品生产管理要求,明确委托方和受托企业的条件和义务,对化妆品虚假宣传、违法宣称等违法行为予以规制;明确化妆品经营管理要求,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服务中使用化妆品或提供化妆品应履行经营者义务。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5.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以及《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均自9月1日起施行。《名单管理办法》着重构建统一规范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聚焦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规定》及《修复管理办法》则重点解决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较长、信用修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如前者将一般公示期由5年调整为3年;后者规定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信用修复条件等。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二)新规动向


1.全国人大法工委:《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审稿)拟提请审议

8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称,《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审稿)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作如下修改:1.拟在第一条中增加立法依据,突出宪法的上位法作用;2.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规则,重点规制数据过度收集、大数据杀熟等行为,细化自动化决策规则;3.明确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属个人敏感信息;4.完善个人信息跨境规则,明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5.新增个人信息可携带权;6.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以及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涉罪案件移送机制。

(来源:法制日报公众号、全国人大网)


(三)地方新规


1.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8月6日,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在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等六方面提出28项任务。其中,在税务监管方面,《方案》明确要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并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圳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8月9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市本级政府和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坪山区等4个区政府,市公安局、人力资源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气象局等8个市直单位作为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深圳首席数据官的职责在于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数据标准化管理、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等六方面。此前,江苏省、广州市已试点首席数据官制度。

(来源:深圳市政府网站、江苏省工信厅、广州市政府网站)


3.《上海市数据条例》已形成草案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消息,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于7月27日上午举办。会议透露,《上海市数据条例》已形成草案,将为上海市数字政府建设和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提供法制保障。《条例(草案)》明确:收集自然人非公开数据的,应当以有效方式告知,并取得同意;市场主体对数据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利用数据垄断地位从事操纵市场等行为;除此之外,立法组正在研究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相关条例,未来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或将通过备案或注册的形式“持牌”运营,如此公共数据市场化运营将获得法律保障。

(来源:人民资讯、中国证券网、政协头条公众号)


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草案)》已审议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草案)》已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条例》要点有二:1.规制了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数据采集行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采集数据时,不得强制要求个人采用多种方式重复验证或者特定方式验证;已经通过有效身份证件验明身份的,不得强制通过采集指纹、虹膜、人脸等生物信息重复验证。2.明确了应急突发事件中的数据安全细则。针对应急突发事件,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可依法要求相关单位提供具有公共属性的数据,或者向个人采集应对突发事件相关的数据,并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及时共享和开放相关公共数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对获得的突发事件相关公共数据进行分类评估并妥善处理。

(来源:浙江人大网)


5.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城市合规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8月10日,深圳市司法局就《关于推进城市合规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总体围绕政府合规、企业合规、社会组织合规、公民合规以及重点领域区域先行示范五个方面进行合规管理探索。其中重点有:1.政府合规层面,要强化政府诚信履约;2.企业合规层面,要创新企业合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3.社会组织合规层面,要构建行业自律合规生态;4.公民合规层面,要建设诚信长效机制;5.开展合规建设先行先试,推进合规管理示范、平台经济合规治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合规以及数据领域合规治理。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公众号)


二、合规实务


(一)刑事合规


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研讨会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研讨会。北京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12家检察院为试点单位,联合各相关单位共同会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等工作。会上就企业合规制度及北京目前的试点工作情况、《关于建立北京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说明及个案企业合规试点经验进行汇报,并进行相互交流。

(来源:京检在线公众号、检察日报)


2.深圳召开企业合规建设推进会,宝安经验获推介

8月2日,深圳市企业合规建设推进会暨宝安区经验研讨会圆满落幕。宝安在刑事合规的实践过程中,探索出“刑事合规+行政合规+行业合规+诚信合规”的创新内涵。今年以来,宝安区司法局联合多个部门,在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消防、劳动用工、土地规划监察、进出口贸易等8大领域开展合规建设,并依法制定实施第一批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清单。此外,宝安以典型案例为指引,引导企业主动合规,形成由行政机关通过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合规管理保障机制的三大合规体系制度。

(来源:宝安日报)


3.南通市启东检察院助力被害企业合规整改,创新刑事合规模式

南通市启东某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及数据库文件被远程删除,遭受重大损失。启东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被害企业处于IPO上市关键时期,于是创新企业合规方式,助力被害企业进行合规整改,通过实地走访,深入被害公司进行调研,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政策资讯并开展精准普法,并针对企业存在的财务系统账号、密码管理松懈存在的重大风险送达《刑事风险提示函》。近日,检察院对该企业回访,并与负责人开展面对面座谈,了解企业的整改、经营、上市进展以及追赃情况。

(来源:南通检察公众号)


4.浙江瑞安检察院向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内部合规治理

浙江瑞安检察院在办理瑞安松山公司员工职务侵占案件中,检察官发现在外贸领域,销售是内部腐败犯罪触发频次较高的环节。在多次走访被害企业以及其他同类企业,向市工商联调查核实详情后,检察官了解该类民营企业内部管理普遍存在合规问题。针对上述漏洞,瑞安检察院向外贸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完善人才储备制度,加强选人用人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企业合规管理能力。

(来源:检察日报)


5.重庆发布惩治金融犯罪白皮书

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2020年度重庆市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白皮书》。白皮书介绍当前金融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非法集资案出现寄售返本、债事化解服务等新型模式,传染效仿性强;新型网络传销发展出以投资理财、外汇买卖等为名目的虚拟化传销模式,以互联网技术突破传统传销空间限制;投资人易受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等新概念迷惑;以及金融犯罪催生“黑灰产业链”,上游表现为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下游表现为利用多支付渠道“洗白”资金等。针对上述特点,白皮书建议推进对金融科技监管,加大对金融犯罪“黑灰产业链”打击力度及完善追赃挽损工作机制。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二)行政监管合规


1.涉嫌房产众筹、违规套取信贷资金,相关单位对“深房理”及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4月初,针对群众公开举报的“深房理”违规炒房问题,深圳市住建局等七部门成立相关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目前已有5人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深房理”也因发布虚假广告、虚假购房案例等信息违反《广告法》规定,被处以200万元顶格处罚。

(来源:人民法院报公众号)


2.首例互联网保险公司因欺骗投保人受行政处罚

8月2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针对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其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并在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结合其他违法事实,银保监会最终对涉案企业处以罚款共计145万元。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3.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召开北京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北京地区重点互联网企业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字节跳动、美团、百度、阿里等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用户权益、威胁数据安全、违反资源和资质管理规定等四方面8类问题,涉及22个具体场景。下一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将加强针对违规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执法问责,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引导形成开放互通、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北京地区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三)税务合规


1.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稽查局副局长表示持续高压打击“三假”

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等内容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付利平表示,税务机关持续加大“三假”打击力度,聚焦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不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税收优惠的“假申报”,并严打电子发票虚开。上半年以来,7.21万户企业因涉嫌虚开骗税被检查,3728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另有1085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会上,付利平还代表税务总局曝光破获的3起虚开骗税典型案例。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回答记者称将加强财会监督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就财会监督问题回答记者称,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案件频现,后续将加强监督,坚持“强穿透、补漏洞、用重典、正风气”。具体措施为: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相关立法。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3.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4.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会同“一行两会”等部门建立综合执法监督机制。

(来源:财政部网站)


(四)数据合规


1.工信部正式启动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工信部召开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面向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和宣贯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四方面八类问题:1.在扰乱市场秩序方面,重点整治恶意屏蔽网址链接和干扰其他企业产品或服务运行等问题;2.在侵害用户权益方面,重点整治应用软件启动弹窗欺骗误导用户、强制提供个性化服务等问题;3.在威胁数据安全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在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及对外提供等环节,未按要求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等问题;4.在违反资源和资质管理规定方面,重点整治“黑宽带”和未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等问题。

(来源:工信部网站)


2.人民银行召开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要求深化重点领域金融改革,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保持高压态势

人民银行召开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深化重点领域金融改革,发布数字人民币研发进展白皮书,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推动平台企业金融业务规范发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非法活动。会议要求,下半年要继续深化改革,督促指导平台企业对照监管要求全面整改,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保持高压态势。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3.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工作

8月9日,中央网信办发布今年5月来会同工信部等部门开展的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工作成果:指导各地网信办督促各类平台清理相关违规有害信息2.2万余条,处置平台账号4000余个、群组132个,下架违规产品1600余件。其中,百度、腾讯、UC等重点网站平台,清理有害信息8000余条、处置违规账号134个;京东、淘宝、闲鱼等电商平台,下架违规宣传或违规售卖摄像设备1600余件、处置违规账号3700余个、清理违规信息1.2万余条。对存在隐私视频信息泄露隐患的14家视频监控APP厂商进行约谈,并督促其完成整改。

(来源:网信办网站)


4.浙江省公安厅通报全省公安机关“净网2021”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公安机关“净网2021”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具体如下:1.严打突出涉网犯罪。侦办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案件2.4万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2.6万余人。2.强化犯罪生态打击。紧盯涉网犯罪案件中帮助嫌疑人实施犯罪的推广、技术、网号、支付、数据等关键环节,共侦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网络黑产类案件2473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6292名。3.打击网络新型犯罪。宁波侦破“邱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打掉一个利用通过“暗网”、电报群组售卖电商、保险、物流等数据的犯罪团伙,查获公民个人信息上亿条。

(来源:浙江网信网)


5.抖音、淘宝等表示不再向商家、服务商提供明文的消费者敏感个人信息

近期,京东、抖音、淘宝更新订单信息加密通知及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对生态链路的消费者敏感个人信息采取脱敏、加密措施,不再向商家、服务商提供明文的消费者敏感个人信息。抖音将启动消费者隐私信息加解密项目,针对消费者敏感数据进行加密防止数据泄露,提高数据安全防护水平。淘宝称将启动订单处理链路的消费者敏感信息保护方案,对涉及消费者个人敏感信息采取加密等安全技术措施。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新浪财经)


三、典型案例


1.某环保公司负责人吕某故意毁坏财物案

2019年12月,灌南县某环保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把某建设公司围墙碰倒,该公司负责人吕某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侦查,后该案撤案处理。灌南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涉案企业存在合规风险点,主动进行合规审查。撤案后,检察院邀请园区管委会、县环保部门一起走进该环保公司,帮助企业“把脉问诊”,并向企业公开送达《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法律风险提示函》。生态环境局的专家也结合日常监管,针对企业日常经营中的污水排放、粉尘污染、应急池容量过小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收到提示函后,环保公司比照建议进行合规整改。8月3日,环保公司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完善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机制,并回复整改情况。

(来源:法治日报)


2.海信诉TCL不正当竞争案

近日,海信诉TCL不正当竞争案终审判决生效。山东高院经审理认为TCL公司对海信激光电视的评论行为构成商业诋毁,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判赔金额由一审50万元依法调整至200万元,且判令TCL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该案系TCL在其官方社交账号发布含有针对海信激光电视产品侵权视频引起。


从法院裁判观点来看,企业评论相关竞争产品时应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对于他人的产品、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评论或者批评必须是基于正当目的,在内容上应当具有合法依据,必须客观、真实、公允和中立,不得通过对比、夸大、贬损等方式对竞争产品进行引人误解的描述,否则将可能超出对产品进行正常评论和介绍的合理限度。

(来源:竞争法微网、腾讯网)


3.广东省江门市住宅小区违法设置“人脸识别”案

近期,广东省检察院公布广东省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江门市“人脸识别”案值得关注:2021年2月江海区检察院发现“某某花园”等7个住宅小区物管公司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且未明示“人脸信息”的存储、传输、提供等处理情况,涉嫌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安全,检察院遂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3月,检察机关组织召开“人脸信息识别系统安全监管”公开听证会,后向公安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职。5月,该区公安分局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对辖区住宅小区、商场学校等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依法依规安装的场所签订承诺书,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场所责令限时整改并接入公安网管系统,对违法安装的场所做出拆除并清空所有数据的处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


4.【增补】科勒公司因违法收集人脸信息被处罚50万元

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构成“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抓人脸信息”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科勒公司的行为经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由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17日立案调查。经查明,科勒公司购置并在全国222家经销商门店安装摄像设备,摄像设备会自动抓取到店人员的人脸信息并筛选去重,以精准统计客流、制定销售政策。科勒公司的上述行为并未取得消费者的明示或授权同意,消费者亦无下载、删除人脸信息数据的权限或端口。截至2021年3月15日,共抓取2202264条人脸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四、域外视野


1.【专题资讯】中国企业赴美上市合规之路

据路透社发布报道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S.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已停止处理中国公司在美IPO和其他证券销售等注册事宜,并且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须披露更多信息。后又称SEC要求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进行额外风险信息披露。


据SEC主席Gary Gensler于7月30日发布的《关于中国近期事态发展的投资者保护声明》,关注中国政府加强对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监管(如政府主导的网络安全审查)对美国投资者的影响,因此要求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须加强信息披露,尤其是中国VIEs结构(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结构)须及时披露相关的不确定性及风险。对拟赴美上市的中国发行人还须披露是否获得或被中国有关部门获准在美国上市。


对此,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企业赴境外上市的前提,是要符合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选择合适的上市地是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作出的自主选择,总体都持支持态度;企业无论在哪个市场上市,都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都要树立公众公司的意识,敬畏法治、敬畏投资者。

(来源:Reuters、SEC、证券时报网)


2.美国通过《统一个人数据保护法案》

美国统一法律委员会(Uniform Law Commission)通过《统一个人数据保护法案》(Uniform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法案》规制企业等商业实体收集、控制或处理个人数据的行为,包括个人数据界定、(个人数据)控制者或处理者的责任、个人数据复制权与更正权、隐私政策等内容,还将数据实践分为“相容性数据实践”(Compatible Data Practice)、“非相容性数据实践”(Incompatible Data Practice)及“禁止性数据实践”(Prohibited Data Practice)三种模式。据悉,《法案》将于2022年1月前提交各州立法机构,为统一各州个人数据保护法规提供范式指引。

(来源:Uniform Law Commission)


3.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重审胜诉

8月13日,华北制药集团就“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最新判决”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美国对华发起的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案以华北制药集团重审胜诉告终。该案始于2005年,4家中国主要维C生产企业因“价格共谋、形成垄断”被诉至美国法院,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历时16年;当地时间8月10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再次以违反国际礼让原则为由,撤销此前法院作出的赔偿判决,退回案件并指令地区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且不得再次起诉。该案系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美国系判例法国家,此胜诉判决对中国企业赴美贸易具有重大意义。

(来源:新华社)


4.美国政府部门建立“StopRansomware.gov”网站应对勒索软件威胁

勒索软件导致的网络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美国司法部牵头与国土安全部、联邦合作伙伴共同成立、推出新网站“StopRansomware.gov”网站。网站汇集多个联邦机构资源,作为美国政府打击勒索软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帮助个人和公共组织应对勒索软件威胁、减轻勒索软件风险。

(来源: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5.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对币安“非法经营”采取执法行动

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The 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发布公告称,对币安在马来西亚“非法经营”数字资产交易(Digital Asset Exchange,DAX)采取执法行动,命令在马来西亚的所有四个币安实体:a.须自2021年7月26日起的14个交易日内关闭币安的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b.立即停止所有媒体和市场行为;c.立即限制马来西亚投资者访问币安的Telegram群组。此外,还特别要求币安的CEO确保上述命令得以严格执行。

(来源:The 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


6.Independent Reserve获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原则上批准”运营

据CoinDesk报道,当地时间8月2日,澳大利亚加密货币交易所Independent Reserve宣布,在新加坡《支付服务方案》(Payment Services Act,PSA)规制下,收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MAS)的“原则上批准”(in-principle approval),可合规开展受监管的数字支付令牌(digital payment token,DPT)服务,也是首批获得新加坡主要支付机构牌照“原则性批准”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VASP)之一。另据区块链日报消息,截至8月5日MAS已向89家DPT申请企业发出通知,若其满足持牌运营要求则可授予DPT牌照。

(来源:CoinDesk、区块链日报)


7.因个人数据处理行为违反GDPR,Amazon被罚7.46亿欧元

据“IT之家”转引“彭博社”报道信息显示,Amazon(亚马逊)涉嫌违反欧盟GDPR的相关规定,被卢森堡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The National 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罚款7.46亿欧元(约57.29亿元人民币)。这是欧盟有史以来最大金额的数据隐私泄露罚款。据悉,Amazon被罚可能涉及个人信息处理中泄露数据隐私、或将客户数据暴露给任何第三方等问题。Amazon认为自身不存在上述问题,罚款没有根据,决定对该罚款决定提出上诉。

(来源: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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