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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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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9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划拨”的合同效力
- 2020.04.28以案论法:保证人防御术——混合担保中的物保优先原则
- 2020.04.27从11名董、监事未受处罚谈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中“不知悉”能否成为免责理由
- 2020.04.22关于上市公司表决权委托下委托双方关系之探讨
- 2020.04.20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真实出售”法律研究
- 2020.04.16关于对上市公司重组中相关信息披露瑕疵问题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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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于2019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取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作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合称“外资三法”)。《外商投资法》作为专门的外资法典,其不仅是对外资三法的完善和修正,更是中国在外资政策上进一步成熟的标志,且重构了我国的外资基础性法律。为了确保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序发展和有效管理,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探究《外商投资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问题,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